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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公   告
(第3号)

文章发布时间:2020-02-04

广大师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号、4号令要求,结合实际,经学校新冠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党委常委会同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校园管控,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目前实行的封校管理是抑制疫情传播的有效途径。再次重申,在校人员不能出校园;学生未经允许不能提前返校,积极践行《教育部致全国大学生的一封信》倡议;提倡教职员工居家通过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确需工作需要经批准进入的工作人员(非来自或去过疫区、未接触上述地区人员、其他地区返锦居家隔离无异常),要严格履行体温监测和登记手续。学校已为目前在校学生提供餐饮、洗浴、购物等便捷措施。

     二、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师生健康状况。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从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返锦教工及与上述地区来锦人员有接触的人员统计。加强精准排查和动态掌握,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遇突发情况,随时向所在单位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做好教职工返校的相关管理。为了保障正常复工复学后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各部门通知离锦的教职工按照原定开学时间提前14天返锦(身处疫区或出现发热症状未愈的人员除外)居家隔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保管好相关票据。职工回校后务必向所在部门报备返锦信息。对来自、去过湖北和疫情比较严重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自行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告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由120救护车及时送到当地发热门诊就诊。

     四、广大师生员工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特殊时期要求,配合做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工作。要按照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复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疫情一结束,马上投入到复工复学中去。要按照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做好常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防疫期间不能出现其他安全问题。

     五、做好推迟教育教学和延迟考试的应急预案。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已制定推迟教学管理工作预案,做好线上教学安排。对于补考、复修、毕业论文答辩、学生实习管理等工作也做出了妥善安排。具体事项按照上述部门通知要求执行。按照教育部关于在疫情流行期间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的要求,学校将按照省招办通知要求,及时调整2020年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和省外艺术类加试等工作安排,全力做好考生服务。

     六、做好师生按照规定时间返校后的病情的预防和处理。要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食堂、公寓、教室、商业服务网点等场所要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务必做到严防严控、不留死角。要严格校园公共场所和学生住宿管理,实行进出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要严格控制人群密集性活动,公共场所与他人接触要佩戴口罩,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力度。要强化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校园生活和疫情防控物资供应。

     七、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在抗击新冠病毒中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切实发挥党支部作用,凝聚党员群众力量,做到联防联控、群策群力。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切实将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在疫情防控中作表率。

     特此公告。          

渤海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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